做好人遭冤狱迫害 抚顺田丽丽再被枉判四年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圆明网】近日得知,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田丽丽被抚顺市东洲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她被勒索罚金一万六千元。这是田丽丽结束一年半冤狱仅四年后,再遭中共司法陷害。

田丽丽女士今年44岁,由于修炼法轮功,身体健康。她在一家超市做临时工。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早,田丽丽在超市更衣室换工作服时,被新抚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被劫持到新抚区千金派出所。田丽丽被强迫体检,因医生强行抽血而晕倒。之后,田丽丽被劫持到抚顺市看守所。

田丽丽的家人找到新抚区公安分局相关警察,问他为什么绑架田丽丽?警察称:田丽丽“网逃”。家人质问警察:田丽丽没有离开抚顺,在(超市)打工,维持生计,也没有接到警察找她的任何信息,怎么“网逃”了?对此警察没有回答。

田丽丽被非法关押近两个月后,期间没有经过公安部门办案人员的任何提审,东洲区检察院人员对她直接非法批捕。

五个月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下午两点半,在抚顺南沟看守所,田丽丽被东洲区检察院、法院人员非法开庭。

法庭上,东洲区检察院检察官代国强将新抚区公安分局千金派出所和福民派出所警察编造的田丽丽所谓“违法犯罪”情况读了一遍。公诉人企图将两家派出所警察编造的田丽丽讲真相被拍照的视频在庭审中播放,但都没有能播放出来。

东洲区法院法官张扬问田丽丽“是否认罪”。田丽丽陈述,自己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做好人,没有违反任何法律,也不存在犯罪问题,更不存在网逃的问题。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怎么能犯罪呢?!

田丽丽的律师也为她做了没有违法犯罪的辩护。

当庭检察官代国强建议(非法)判刑四年,田丽丽据理力争,说:“我没有违反任何法律,你有什么权力判我?!”这时,法警到田丽丽身边阻止。

非法庭审持续一小时二十分钟后结束。

近日得知,田丽丽被东洲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罚金一万六千元。田丽丽已经上诉。

曾遭冤狱一年半 家人也惨遭骚扰迫害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早,田丽丽在出家门上班时被蹲坑的抚顺、沈阳两地警察联合绑架。

二零一九年五月,田丽丽被沈阳市沈河区法院非法庭审。律师为她作了有力的无罪辩护,指出公诉人吴霞没有就指控的罪名提供任何证据,公安局制作的录像也没有播放出来。而法官李红公然称“没有证据也得判”。

最后,法庭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对田丽丽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二日,田丽丽出狱。在生活上,她面临巨大的压力。

母亲刘秀琴因营救女儿田丽丽身心疲惫,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离世,终年68岁。

同时,抚顺市公安局国保、派出所警察、街道、社区人员又频频骚扰田丽丽的丈夫的一家人。二零二一年,不堪骚扰的丈夫被迫与田丽丽离婚。

即使这样,抚顺市公安局国保警察、派出所警察、街道社区人员仍不罢手,在邪党“二十大”前,抚顺市公安局警察打电话给田丽丽的公爹,问田丽丽的情况。老公爹气愤地说:“你们还有完没?社会上乱象这么厉害,到处都是,你们不去管,专管好人,田丽丽怎么啦?不就学法轮功做好人吗?都被你们逼离婚了。离婚这么长时间了,还来骚扰?你们还能行不?”对方没有说话,就挂了电话。

接着,警察又骚扰田丽丽的前夫,问田丽丽还炼吗?她在哪?她的前夫说:“你们还要干什么?都被你们逼得离婚,现在还来骚扰,田丽丽怎么了?她不就是做好人吗?我告诉你们,当时把我也绑架关押一个月,我正准备控告呢!”对方没有吱声,挂了电话。

田丽丽婆家的大姑姐家的孩子上学也遭警察骚扰,婆婆被气得住进医院。

田丽丽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遭中共不法人员持续迫害——丈夫被迫离婚、母亲离世、父亲再婚、婆家二老都重病在身,田丽丽只身一人,靠打临时工为生。如今,田丽丽再被东洲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以及高额勒索。

法轮功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是合法的。

中共残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已经二十五年多,颠倒是非善恶,警察非法抓捕、入室抢劫,给众多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和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将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参与相关单位

抚顺市新抚区千金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万达广场8号楼,邮编:113008
电话:024-58365110
千金派出所办案人,荆冠博、尚祖亿
所长刘铁锐
副所长郭麟:13904230001、643570
张维来:18940090723
郭程韦:18104235136
郭文斌:17304131536
朱建波:17304131537
郑执:18104235121
纪连秋:18104235126
杨镇铭:18104235258
李婉擎、王维、高治乾

抚顺市新抚区福民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浑河南路中段,邮编:113006
电话:024-58393700
福民派出所所长徐岩,办案人:郑新宇、刘华天

抚顺市新抚区新抚分局
地址:新抚区福民路,邮编:113008
办公室电话:024-52369023
新抚公安分局局长刘祝:024-2369001
副局长亓子强
政委徐惠光:024-52369002
副局长金光得:13941359668、024-52369005
技侦网安支队副支队长贾勇:13942316000、024-52369004,派驻履行副局长职责
侦网安支队副支队长张卓:15141337777、024-52369007,派驻履行副局长职责
纪检组组长梁良:13654136111
警务督导员崔晓霞:13941370855
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吕宁:13841388757、024-52369023、15504937393

抚顺市新抚区政府政法委
地址:新抚区迎宾路3号,邮编:113008
新抚政法委书记黄业宏、副书记郭强田晓明

抚顺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3楼国保
地址:西一路一号,邮编:113008

抚顺市公安局
地址:顺城区临江路临江路19号,邮编:113006
局长雒荣广(新上任全面负责):13804222228
常务副局长马伟(负责督察支队、控申科)
副局长杨文君(负责治安支队):15941388787,办:024-52625821
副局长黄伟(负责刑侦支队、扫黑办、网安 ):13904133773
副局长孙宇(负责反恐支队、国保支队、监管支队):13942339696、13304230658
胡益伟副局长(维稳办、预审支队、法制办)
党成钢纪检组长
反恐专家韩廷厚:13904236810、15504937005、024-52369002
反恐专家王骁(女)
政治部主任王志伟(女)

辽宁抚顺市政法委
地址:顺城区临江路东段政府办公大楼9层,邮编:113006
办公室:024-52625733,传真:024-52650289、024-57500376
政法委书记宋一甲
政法委副书记常薇(负责宗教维稳)
政法委副书记王绪民
政法委副书记信访局局长王剑英
常务副书记付平
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杨炎
政法委防范办主任赵志国
政法委综治督导科主任王莎
抚顺市纪检监察住政法委监察组组长候淳

抚顺市东洲区检察院
地址:浑河南路东段1号,邮编:113004
公诉人代国强:024-54628098
检察长崔微:024-54670281
副检察长绍建春、徐明生、王宏凯、鞠理、苏丛夺、专职委员庄会林:15904131963
第一检察部杨琨:024-54628028、刘娟、王珏、王鹏:024-54628045、周子琪:024-54628098,转接第一检察部

辽宁抚顺市东洲区法院
地址:抚顺市东洲区东安街18号,电话:024-57567494
邮编:113003
主审法官张扬:024-57567423、024-57567320
院长唐彤:15641389382
副院长王跃东:024-57567402,负责刑事案件
副院长王兴国:024-57567403
副院长张庆利:024-57567403、024-57567401
立案庭庭长曹晓梅(专委):024-57567456
专委董秀菊:024-57567451、18641318831
信访办主任王旭
法官张杨:024-57567423、024-57567320
刑事庭江涛:024-57567468
刑事庭关媛:024-57567331
刑事庭张杨:024-57567464
刑事庭韩阳:024-57567320
刑事庭吴博:024-57567472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 * *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